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依法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我市拟结合新时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对《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根据《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2月23日至2020年3月9日。
反馈意见方式:公众可实名在征集调查栏直接提交意见,或将意见电子发送至邮箱(yuanlinju@163.com)。
联系电话:68723515
附件:《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