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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3945-0/2024-05559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发布机构: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园林、环卫局、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局属各基层单位、各公园,各环卫 PPP 企业、各园林 PPP 企业、各环卫末端垃圾处理企业、局属在建工程企业:

经局 2024 年第五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 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4 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4 年 4 月 23 日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2024 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 少 一 般 事 故 , 根 据 《 海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治 本 攻 坚 三 年 行 动(2024-2026 年)子方案》《海口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海安委〔2024〕2 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4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24〕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园林环卫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在原有监管基础上持续发力,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攻克顽固重大风险隐患,形成严抓安全经营氛围,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基础、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园林环卫行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水平,将事故预防关口前移,切实减少事故隐患。

(二)主要目标。健全优化安全监管模式,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纳入考评体系,有效发挥监管震慑作用;完善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积极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特成立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024 年海口市园林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协调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园林环卫行业开展 2024 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健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综合协调科喻君科长兼任。

组 长:王 辉(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 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占梅(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晓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东雄(党组成员、总工)

成 员:各区园林局、环卫局、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局机关处级干部及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协调科、园林绿化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固废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海口市金牛岭公园管理处、海口人民公园管理处及其他外管公园;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中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神维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欧绿保神州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拓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及各园林环卫 PPP 企业等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2.严格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消防和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分析研判园林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统筹推进园林环卫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3.制定 2024 年园林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全员责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4.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环卫海上船舶作业人员技能培训。

5.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全覆盖、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一次),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

6.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和

操作人员、电气焊、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年底前,按职责完成 1 次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全面排查与指导。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预防事故全员安全教育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依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海南省安全生产检查重点事项清单(2024 年版)》,更新完善园林环卫行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督导巡查重点清单(详见《附件 2》),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10.加强一线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加强车辆检修,避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11.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等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设施设备良好运转,紧盯重大危险源区域。

12.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旅游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3.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 1 次)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整治行动。

14.巩固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成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抓大防小、控新改旧”;紧盯环卫末端处理企业、转运站等重点单位,环卫驿站、宿舍、仓库等敏感场所,实行分类排查、差异监督、系统治理。

15.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设备专项整治;开展违规电气焊综合治理,大力整治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行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和使用;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

(五)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

16.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做到各类方案和预案规范统一、相互衔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组织开展园林环卫系统防风防汛防台综合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或三防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 1次);强化应急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补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7.强化三防汛前准备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适时修订三防应急预案,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各单位防指成员及责任人,建立责任人工作清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深入开展风洪灾害和可能衍生的次生灾害等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易淹易涝区域、环卫垃圾小型中转站、大型转运站、公厕、清运车集中存放点、充电站点、苗圃、枯枝死树、作业点位、施工工地等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

18.高效落实应急响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启动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日常作业期间,如遇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必须 1 小时内报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

(六)开展帮扶指导和督导巡查行动。

19.行业领域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赴基层开展 1 次调研或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各部门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0.健全完善专家、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适当引入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参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园林环卫行业 2024 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走深走实。各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筑牢园林环卫行业安全根基。

(二)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行动高效推进。各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公司要统筹安排全年各项工作,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落实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督导问效,推动管理成效和管理手段双提升。各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定期梳理汇总隐患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车辆事故通报分析,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单位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公司定期向局综合协调科(邮箱:hkylhwzhk@163.com)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2024 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2. 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督导巡查重点清单

(联系人:刘燕京,电话:687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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