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
二、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详见链接: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
三、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四、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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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
管理措施 |
1 |
1 |
新疆 |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点对点返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
2 |
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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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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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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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吉林长春、松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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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陕西西安、榆林、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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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苏苏州、南通、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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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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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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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东济南、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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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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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甘肃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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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川成都、德阳、内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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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西太原、大同、忻州、朔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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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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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南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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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云南昆明、红河、曲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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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西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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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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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 |
北京朝阳区 |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 |
21 |
天津津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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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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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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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山东青岛、枣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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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山西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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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甘肃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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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湖南株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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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云南昭通、德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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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广东深圳、汕头、湛江、佛山、梅州、茂名、清远、东莞、肇庆 |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口发布
编辑:梁嘉颖
审核:杨雨霞
监制:叶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