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

二、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详见链接: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

三、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四、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

1

1

新疆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点对点返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2

青海

3

内蒙古

4

重庆

5

吉林松原

6

陕西西安、榆林、安康

7

江苏连云港

8

黑龙江绥化

9

河北

10

山东济南

11

河南郑州

12

甘肃兰州

13

四川成都、德阳、内江

14

山西太原、大同、忻州、朔州

15

湖北武汉

16

湖南常德

17

云南昆明、红河、德宏、曲靖

18

天津

19

广西桂林

20

广东广州、肇庆

21

2

北京朝阳区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

22

天津津南区

23

西藏

24

黑龙江哈尔滨

25

山东济南、青岛、枣庄

26

陕西安康

27

山西晋中

28

甘肃陇南

29

湖南株洲

30

江苏苏州

31

云南昭通

32

广东深圳、汕头、佛山、梅州、茂名、清远、东莞、湛江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口发布

责编:蒋成柳

编辑:潘惠文值班负责人:席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