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现将体检及考察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上午7:30。

体检集合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玉兰路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费用(含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前查看《入职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1张1寸彩色照片于2023年2月3日上午7:30准时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填写《体检表》。

2.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领取调档函,考生拿取调档函到相关单位转移个人档案资料,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察组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对所有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请考生在考察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要外出,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报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公示期: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日。

本公告由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8723503   68723512

联系人:何先生,林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723513(机关纪委)

0898-68722147(纪检监察组)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入职体检注意事项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入职体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