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现将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澄迈老城景园悦海湾小区业主,周围有海口企业(垃圾焚烧厂、过滤液厂)经常半夜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跟澄迈县环保局反映过,表示归海口管,但海口仍把垃圾运往老城处理,且市民要求不要再加建加工厂业园。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属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转来第2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受理编号:SJ2023HK0040;受理单位: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接办时间是2023年6月9日12时22分,办理时间是2023年6月9日21:00-24:00。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解决澄迈县老城镇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厂经常半夜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内,主要负责处理海口市和澄迈县的生活垃圾。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垃圾不需要经过预处理直接进入炉内充分燃烧,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系统的净化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促进了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分三期建设,具体为海口一期、海口二期、海口三期三个项目。在运机组为7炉6机,总装机容量为88MW,日处理垃圾能力(入炉)达4200吨,由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位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和二期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300立方米/日,渗滤液处理站二期扩容工程位于渗滤液处理厂二期北侧,处理规模1200吨/日,主要接收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及餐厨垃圾、粪便处理扩建项目产生的沼液,由海口神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23年6月9日21:00-24:00,海口市垃圾处理场监督组组长苏开民、组员王家川分别于现场检查和暗访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颜春岭渗滤液处理站,并且实地走访了澄迈老城景园悦海湾等小区,均未发现举报件反映的上述两厂排放臭气以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经核实,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废气均按照环保要求达标排放,未发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海口市垃圾处理场负责我市垃圾处理末端企业(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神州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厂)运营的驻厂监管,监管人员每天至少2次以上全厂巡查,发现问题马上监督处理,做到立即整改。经现场巡查和对运营方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核实,无臭气超标情况。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将根据海口市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检测方案定期对各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运营企业进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检测,确保环保达标。

八、问题解决情况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厂采取的臭气管控措施有:1、卸料大厅全封闭,锅炉助燃风从垃圾库抽取,使垃圾库处于负压状态,避免臭气外溢;2、卸料大厅大门利用栈桥处安装快速门,提高垃圾库负压,防止臭气外逸;3、每天冲洗卸料大厅,并对垃圾运输通道及卸料大厅喷洒微生物除臭剂;4、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启动应急除臭系统,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达标排放。该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国标要求,不存在臭气偷排、超标排放现象。

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由海口神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厂为保证臭气的有效管控,厂内建有3套除臭系统、2套生化除臭系统和1套高能离子除臭系统,对全场臭气点位全方位无死角覆盖,24小时不间断运行。厂区臭气收集净化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且该厂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定期对厂界臭气进行监测,不存在臭气偷排、超标排放现象。

同时我局还对海口市餐厨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厂进行了排查,该厂为有效管控臭气,共设置有6套除臭系统,各除臭系统一直稳定运行,各监测指标状况良好。对厂区内各车间和卸料间均采用负压、设备区域、设备、罐体及各可能产生异味的场所进行密闭,设置风管收集臭气体,保证各车间、设备、池体及罐体等为微负压状态,并将收集的臭气体通过密封管道输送至各除臭系统,每一除臭系统均设置2级以上除臭工艺,净化后的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并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定期对厂界臭气进行监测,无超标排放。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