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及评价工作,承担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共场所、道路、水域保洁作业和城乡公共厕所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农村环境卫生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参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本市重大活动的园林和环卫服务保障工作;研究提出环卫作业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