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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3945-0/2024-05566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红城湖公园存在缺管失养等问题的通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红城湖公园存在缺管失养等问题的通报

各区园林局、桂林洋管委会、局属各单位、各外管公园:

自 2023 年 9 月以来,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养的红城湖公园已超半年,期间存在公园设施设备损坏后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到位、草坪大面积枯黄、多处绿地黄土裸露、安保及管理人员不足等众多问题,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经局绿化科多次督导后,其上述问题依旧存在,公园景观效果表现差,市民、游客意见较大,为此,决定对负责该公园管理企业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一、为保障红城湖公园的景观效果,提升海口城市公园绿地的功能、品质及形象,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须立即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一是尽快补充安保人员,确保在岗率符合相关要求;管理人员须佩戴工作牌和着工作服,同时规范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对公园设施设备的损坏要及时修复,黄土裸露补植区应增设围挡和警示牌,避免行人踩踏,保证补植草皮的成活率。三是水肥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增加水车灌溉频次,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另一方面应协调水务部门、琼山园林局、琼山城投等单位,解决场地供水问题,启用浇灌设施浇水。除当前出现的管养问题外,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还应加强养护工人的修剪指导与培训工作,规范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制度,抓紧落实养护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效率。

二、本次通报是对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管养不力造成城市公园品质下降而采用的严厉批评手段,望其知晓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后期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市园林环卫局绿化科。

三、请全市各管养单位以此为鉴,根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日常养护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水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特此通报。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4 年 4 月 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梁定利;联系电话:68722517)

抄送: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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