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定》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操作性,3月22日上午,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立法座谈会。参加本次座谈会的单位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港航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区人民政府、龙华区人民政府、琼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海口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科长喻君主持召开本次会议。

会上,我局立法起草小组介绍了《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定》调研起草具体情况。

龙华区人民政府、琼山区政府、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参会代表就《规定(草案讨论稿)》及起草说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喻君科长指出,感谢各单位代表对《规定(草案讨论稿)》提出的建议,我局立法小组将进一步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研究,尽快完善相关条款。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陈娜科长指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定》如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供稿人:刘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