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各区环卫局、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各区环卫 PPP 企业、环卫建筑垃圾处置企业:
现将《海口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4 年 4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68723515)
海口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建筑垃圾有关问题整改,改善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粗放、意识薄弱等问题。根据《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清单的通知》(琼环督字〔2024〕1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活动,普及固体废弃物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相关法律责任概念知识,充分认识建筑垃圾违法填埋的危害性,形成在建工程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积极参与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内容
(一)组织发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活动。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固废科适时提供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相关素材,主动对接媒体做好新闻报道。综合科协调各级媒体加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报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视频多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环保理念,共建绿色自贸港。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固废科
配合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合作新闻媒体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适时召开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新闻通气会。结合建筑垃圾整改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召集新闻媒体参加座谈,共同探讨宣传报道事宜。充分利用各级媒体资源进行违法行为曝光,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成效宣传。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固废科、综合科、市建筑垃圾联席办
配合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合作新闻媒体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组织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宣传“五进”活动。主要活动是“进建设工地”、“进街道社区”、“进镇街村居”、“进处置企业”、“进大型公园”。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宣传,一是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舆论氛围,引导市民对固废法普及率不断提升。二是适时在各公园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政策宣传,通过设立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公益宣传短片、开展专项专题固废法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知晓率。各区环卫局在结合实际工作的情况下,对辖区内各社区、农村、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企业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通过宣讲固废法和海口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管理规范,通过张贴海报、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资料、专题活动等方式,不断扩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受众群体的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固废科,各区环卫局、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区环卫 PPP 企业、环卫建筑垃圾处置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各单位要以 9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固废法宣传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固废科,局基层各单位;
各区环卫局、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区环卫 PPP 企业、环卫建筑垃圾处置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活动方案要求及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按时推进和实施我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安排专人落实各项措施,按时报送宣传成效至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全面加强和改进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宣传长效机制,注重宣教内容优化提升,加强宣教人才培养,营造浓厚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氛围,不断增强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持续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请各单位于 4 月 8 日前将宣传联络人信息报送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每月底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至市园林环卫局综合科(邮箱:hkylhwzhk@163.com)。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2024 年4 月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