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唐树宝委员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持续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2016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创建试点工作。先后印发《海口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42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遵循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采用就地堆肥法、阳光堆房法、箱式堆肥法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工作开展,到2020年底,我市完成创建142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美丽乡村,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统筹布局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可利用垃圾回收点,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备户用分类垃圾桶、公共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车。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区、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的同时,对城乡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建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卫生清运处理体系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城乡一体的无害化处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村庄村容村貌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整洁”。目前,全市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用垃圾分类措施的责任主体在各区及乡镇,我局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

        2020年423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吴业绪电话:68723518

  抄送:政府办公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