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盟

  您《关于源头管控、试点先行,切实抓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议》(第39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海口市作为全国第一批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但从目前来看,垃圾分类工作进展较慢,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我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开展情况

  (一)抓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建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先后颁布了《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学习借鉴上海、厦门等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以及《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细则》等配套标准和措施。二是系统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领导多次召开生活垃圾分类专题会议,系统规划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发布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对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工作职责、宣传动员、培训教育、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分类收运体系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分类立法和执法工作以及垃圾分类考核等工作进行统筹规划。

  (二)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因地制宜的推进方式。在各区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分别选取龙华区海岸壹号小区、龙华区宝岛花园小区、琼山区椰海家园小区等垃圾分类示范点,借鉴成功经验,推广主要做法:推进“三定”管理模式,分类投放精准管理,推进“两网融合”。一是推进“三定”管理模式。我市在垃圾分类管理中,实行撤桶并点,将小区原有的多个垃圾投放点合并为1个集中投放点,街道办安排居民分类督导员和街道综合执法队员进行监督管理,推行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提升管理实效。二是分类投放精准管理。建设智能垃圾分类房,智能垃圾分类房作为定时投放点,每天早晚7-9点开放。一户一卡,居民刷卡投放,实现自动称重、按量积分奖励、投放质量源头追溯。针对违规行为,发放整改通知单到行为人手中,督促立即整改。针对单位,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实现生活垃圾应分尽分目标。三是推进“两网融合”。两网融合充分发挥环卫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各自的优势,环卫企业在资金、人员、场地方面有优势,再生资源企业有渠道和市场运作的优势,两者结合能降低政府在分类收运方面的支出,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

  (三)抓好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核工作方案》,开展现场核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任务考核等工作,在确保考评结果真实性、全面性、公正性的同时,有效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改革,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效率。每旬、每月对日常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评分并通报,每季度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评分,以镇、街为单位不分区排名,进一步压实属地及行业主体责任。一是督导员配置数量不断提升。在全市各类区域不同场所已配备408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比例达96.5%。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园林环卫局成立4个检查指导组,由处级干部带队第三方考核机构配合深入各区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分别检查了市政府等办公区域、学校、住宅小区、车站、码头、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共计检查15576场次。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准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垃圾分类实效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整改。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动真较真,建立执法长效机制,各区、各街道针对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进行告知,第二次按照相关法规,对分类处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限期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各区综合执法局累计开出85张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加大日常监督考核,实行“红黑榜”制度。完善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和考核机制,重点对辖区内的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进行考核排名,实行“红黑榜”制度。对分类工作不到位、混装混运的环卫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曝光乃至罚款。

  )宣传教育情况。我市正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宽多种宣传渠道,增加宣传内容的多样性,趣味性,有效性。一是目前已向全市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40余万份,让更多居民了解垃圾分类,扩大垃圾分类影响力;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65场次,3.3万余人参加,不断提高居民参与感与主动性;三是研发“海口智慧垃圾分类”微信小程序并上线运行,投入18万元开展线上有奖竞答,以寓教于乐、大众普及、全民参与的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四是投入300万元引入7家新闻媒体12个栏目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营造了垃圾分类浓厚氛围;五是采取“人口普查+垃圾分类”模式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各镇街工作人员在入户开展人口普查登记的同时,挨家挨户派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并耐心地为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解答居民提出的日常垃圾分类难题,鼓励居民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好垃圾分类。六是市教育局组织编写了《海口市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读本》,列入课堂教学内容,并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共制作垃圾分类教育宣传展板3200个,宣传栏60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多份,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大大地提升了师生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七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市级层面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成员单位进行培训,培训人员达 1000 余人。各区对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专题培训,共举办106场次培训,1.8万余人参加。

  二、落实提案建议的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垃圾分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入户宣传、现场督导、单位宣传,物业公司、居委会要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每位居民能够深层次认知垃圾分类的意义和要求,自觉接受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通过最直接的方式改变市民的习惯和认知,各单位、工贸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动员培训,引导员工开展垃圾分类,并对员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从最基层做起来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自觉性。

  2020年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已拨付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900万元,2021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投入3016.5万元,其中市级统筹垃圾分类宣传经费800万元,通过媒体、网络开展垃圾分类新闻宣传,通过垃圾分类办、公益组织开展社区宣传,通过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开展入户宣传,建立起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库,提供垃圾分类宣传的标准内容,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多种宣传载体,深入基层网格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引导正确分类,树立典型、制止歪风,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带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对督导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勤管理发挥督导员定时定点在岗督导作用培养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居民垃圾分类能力,促进居民垃圾分类良好习惯的形成打好垃圾分类的阵地战、攻坚战,切实取得垃圾分类实效。

  (二)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执法联动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责任传导机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制和层级负责制,实行“日检查、月通报、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分区分行业进行垃圾分类“红黑榜”通报,并将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区、街镇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完善考核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确保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日常检查考核发现部分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分类方法、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的有关线索定期移交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垃圾分类执法进社区,着重树典型、抓“刺头”,对于分类投放不准确、垃圾分类收集屋()设置不达标、“混合投放”、“混装混运”等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依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惩戒并予以处罚

  )建立起强制约束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执法+媒体”。在执法过程中,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团体和个人进行曝光,同时通过媒体报道违规行为的类别和情况,引导市民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执法力度。协调环卫、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良好

  执法部门对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单位要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逾期不予改正的按《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先行进行垃圾分类的物业小区,各街道要安排执法部门要到现场值守监督,促使居民接受督导员的监督指导,对不接受督导员的监督指导混合投放的,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垃圾分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入户宣传、现场督导、单位宣传,物业公司、居委会要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每位居民能够深层次认知垃圾分类的意义和要求,自觉接受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通过最直接的方式改变市民的习惯和认知,各单位、工贸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动员培训,引导员工开展垃圾分类,并对员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从最基层做起来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自觉性。

  (五)建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明确回收网点布局、资源分拣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市场秩序规范等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在居民区附近的公共区域和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标准型资源回收服务点,方便居民和单位的交投出售,以区为单位由环卫PPP企业对可回收物实行统收统运。在全市建设一个分拣中心,接纳全市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具备可回收物分拣、中转、大件垃圾暂存、大件可回收物交投功能,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两网融合”。

  (六)补齐短板,加快推进环卫设施项目建设。出台《海口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完成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江东新区环卫基地、龙华区环卫基地、琼山区大型垃圾转运站等8个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颜春岭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扩建项目,力争2021年底达到800吨/日的处理能力,2022年达到1100吨/日的处理能力;积极谋划东昌循环产业园,逐步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的“两网融合”;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垃圾桶,分类收集树枝树叶、椰子壳等园林垃圾,源头减量,降低末端处理压力。

  (七)建议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需长期坚持、不断投入、持续推进,全市实行垃圾分类并取得实质效果,仍需较大资金投入,而我市地方财力不足,建议省委、省政府在财政资金予以倾斜、扶持,助力我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带动全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形象。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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