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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规划发展科(工程质量监管科)、市政燃气科、道桥设施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管理科(环卫质量监督科)、固废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共10个正科级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措施。(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市政(户外设置物、燃气管理、市政道路、桥隧及其附属路灯照明设施,下同)、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规划设计、行业标准和建设规范。(四)负责本市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五)拟订本市户外设置物(广告、牌匾、标识)管理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六)负责本市城市户外设置物(广告、牌匾、标识)...

办公地址: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9-68723507,0898-6872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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