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卫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市容环卫专项规划。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环卫作业服务标准。负责全市建成区环境卫生(含水上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含粪渣、废弃家具)、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环卫项目(公厕、垃圾转运站)实施管理,初步设计审查、实施过程行政检查、项目验收及接管。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农村环境卫生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有关环卫作业有关投诉和媒体应对工作。配合做好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建设规划、项目策划以及数据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