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市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燃气管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本市新建燃气工程的项目初审,监督燃气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燃气供应保障、经营秩序、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市政燃气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燃气安全常态化执法检查,依职责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燃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处理燃气有关投诉和媒体应对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