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海口港新海港区,主要建设综合交通枢纽(GTC)(含预留地铁站)、停车楼、附属建筑、高架桥、室外总体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等。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0202000359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60100202103110101),代建单位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现该公司来文要求迁移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新海中路的绿化树木。经组织代建方、施工方、市公共绿化管理所及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现场勘查,确认该条道路树木权属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停建项目),需迁移椰子树、银鳞风铃、黄槿等共计126株(详见苗木表),树木拟迁移至海口市灵山镇儒范村种植。根据《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涉及树木移植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37日起至 2022311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审批办理相关移手续。

  联系单位: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44032

  联系电话:68721338

  附件:1、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迁移新海中路绿化种植树的请示(海南港航[2022]51号);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60100202103110101);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0202000359号)

        4、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5、苗木确认表。

  

 


附件1: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迁移新海中路绿化种植树的请示(海南港航[2022]51号).pdf
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60100202103110101).pdf
附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0202000359号).pdf
附件4: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pdf
附件5:苗木确认表.pdf